本用户是东莞市裕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裕隆小商品批发市场内的经营业户,为了自觉确保裕隆商场具有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经济秩序,维护合作方的共同利益,本业户在进场经营时自愿签订本承诺书并严格遵守商场管理各项条款,若有违反,本业户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1、严格遵守执行《裕隆小商品批发市场管理条例》及《裕隆商场经营管理条例》。
2、严格按时缴纳市场管理费、电费及各项代收费。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场停电、扣除按金及扣除货物等处理。
3、严格遵守市场统一营业时间,早上8:00—下午18:00;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场200元罚款处理。(迟开早关超出一小时按一天处理,同时,商场给予业户的优惠政策也同时取消。)
4、决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或商业欺诈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场清退出场的处理。
5、严格自我约束及铺内从业人员不在市场内吸烟及点燃任何明火,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场200元每次的罚款。如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及赔偿。
6、本业户一定要注意商场的消防及用电安全,商铺和仓库内长期配备灭火器及防毒面具;保持商铺和仓库的楼梯、走道、防火通道和安全检查出口等畅通无阻,不乱堆放货物及杂物等;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超负荷用电及乱搭乱接电器具。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商场200元每次的罚款。如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及赔偿。
7、 不在商场内任何公共地方乱涂乱画、乱张贴。如违反自愿接受商场100元每次罚款。
8、不在商场内任何公共地方乱丢乱吐,如违反自愿接受商场100元每次罚款。
9、不在商场内使用铁轮拉货手推车,如违反自愿接受商场100元每次罚款。
10、 不在商场内使用铁轮拉货手推车,如违反自愿接受商场100元每次罚款。
11、 严格遵守商场有关商铺装修的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商场可视情节轻重扣除本业户装修按金。
12、 本业户自行退场时,决不拆损铺内任何固定设施,如有违反,商场可视情节轻重,扣除本业户交纳商场的按金。
13、 铺内天花体现商场的整体形象,如需变更,需向管理公司提出变更申请。经营期满,业户必须负责把天花回复原状。
14、 申请办理装修手续的所有业户,施工时间为早上8:00—晚上22:00,装修期间要严格执行商场的装修规定,不得妨碍或影响其它业户的正常营业。
15、 非营业时间业户有需上货需要进入本商场时,业户必须到保安处登记,按保安处有关规定方可进入,时间限为18:00—21:00。
16、 业户不能占用商铺以外的公用通道,否则物业公司有权将货品没收。 |